第12章
“梅尔,检查那个叫科尔法克斯的女人的衣服。阿米莉亚,你能帮帮他吗?”
她又一次对他客气地点点头,就像社交场合的礼貌应答。莱姆觉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气疯了。
在技师库柏的指点下,萨克斯戴上乳胶手套,在几大张干净的白报纸上慢慢地打开衣服,用马鬃刷刷过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来,库柏用胶带把它们一一粘起,放到复合式显微镜下观察。
“没什么东西,”他报告说,“蒸气把大部分痕迹都去掉了。我看到一点儿泥土,但数量不足以做密梯度测试。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点儿纤维。看看这个……”
看什么看,我又看不到,莱姆生气地想。
“颜色是海军蓝,是丙烯酸纤维和羊毛的混纺,我猜。这种材料做地毯不够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种布料。”
“这么热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袜子或毛衣。是滑雪头套吗?”
“我也这么想。”库柏说。
莱姆进一步推断:“这么说,他是真的想给我们机会去救那些人质。如果他存心杀她,就不必在意人质会不会看到他的脸了。”
塞林托点点头。“这也说明那混蛋认为他能逃掉,脑子里完全没有自杀的念头。说不定等我们盯上他时,他会抓一些人质和我们讨价还价。”
“我喜欢你这种乐观主义,朗。”莱姆说。
门铃响了,托马斯过去开门。不一会儿,吉姆·鲍林爬上楼梯,头发乱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在记者招待会、局长办公室和市府大楼之间来回奔波的人大概都这副德行。
“看来你的鳟鱼之旅要泡汤了。”塞林托和他打着招呼,然后向莱姆解释:“吉姆是真正的钓鱼行家,有自己专用的鱼饵和全套装备。不像我,只要到船头喝上两罐啤酒,就心满意足了。”
“我们先搞定这个混蛋,回头再谈钓鱼的事。”鲍林说着,走到刚才托马斯放在窗边的咖啡壶那里,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两只正盯着他看的大鸟吓了一跳。他转身走向莱姆,解释说因为这起绑架案,他被迫推迟了去佛蒙特州的钓鱼旅行。莱姆从没有钓过鱼,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从事任何业余爱好,然而,他发现自己竟然对鲍林有些嫉妒。垂钓时的那种宁静感深深地吸引了他,这是一项让人习惯孤独的运动。残疾人的运动似乎都倾向于那种面对面的竞技项目,像轮椅篮球、网球、马拉松……充满竞争性,好像要借此证明什么给世人——也给自己看。莱姆决定,如果非要他选择一项运动,他宁愿去钓鱼,虽然现代科技似乎还达不到能让人仅凭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鱼线抛出去的水平。
鲍林说:“现在报纸上都把他称作系列绑架嫌疑犯。”
如果这个称呼合适,有何不可?莱姆心想。
“市长都快发狂了,想请联邦调查局接手这个案子。我告诉局长一定要顶住。但是我们不能再有人受害了。”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的。”莱姆尖刻地说。
鲍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边。“你还好吗,林肯?”
莱姆说:“我很好。”
鲍林打量了他好一会儿,才对塞林托点点头,说:“向我简单通报一下进展情况。半个小时后还有一场记者招待会。上一场你们看了吗?听到那些记者问什么问题吗?关于被害人被烫死,我们认为她的家人会有什么感觉?”
班克斯摇摇头。“什么东西。”
“我真想掐死那个杂种。”鲍林说。
莱姆回想起来,三年半前,在那起杀警案调查期间,鲍林曾打碎过一位新闻记者的摄像机,当时那个记者质疑说,鲍林之所以在调查过程中采取过激手段,是因为嫌疑犯丹尼·谢菲尔德曾经是警察队伍中的一员。
鲍林和塞林托退到莱姆房间的一个角落,塞林托向他汇报了目前的情况。莱姆发现,当鲍林这次走下楼梯时,脚步比以前沉重了许多。
“有了,”库柏宣布说,“找到一根头发,在她的衣兜里面。”
“整根的头发吗?”莱姆问。他并没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听到库柏叹口气道:“很遗憾,没有毛囊。”
不连着毛囊,头发只能算作普通证物,不能成为个性化证物,因为无法通过dna测试将它和某个特定的怀疑对象联接起来。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很高的鉴定价值。几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骑警队经研究后得出一项结论,如果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头发与嫌疑人的头发相吻合,则嫌疑人可能在现场出现的几率为4500:1。但问题在于,单凭一根头发你很难推断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断性别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种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婴儿头发,否则无法估算出年龄;至于头发的颜色更是靠不住,因为现代人染发美容的现象太普遍了;甚至因为每个人每天都要掉好几十根头发,你连嫌疑犯是不是秃顶都说不出来。
“把它和受害人的头发比对,比较鳞片数量和骨髓色素。”莱姆指示说。
过了一会儿,库柏从显微镜上抬起头说:“这不是她的,不是那个叫科尔法克斯的女人的头发。”
“描述一下它的外观。”莱姆说。
“浅棕色。没有卷曲,所以我敢说他不是黑人;从色素颜色判断,应该也不是黄种人。”
“这么说就是白种人了。”莱姆朝墙上的证物表点点头,“这就印证了目击者所说。是头发还是体毛?”
“直径变化不大,色素分布均匀,这是头发。”
“长度呢?”
“三公分。”
托马斯问是不是要他在证物表上加上嫌疑犯是棕色头发这一条。
莱姆说不用。“我们等到有更多确证的资料再说。先写上他戴滑雪头套,海军蓝的。指甲缝里残屑的情况呢,梅尔?”
库柏检查了一遍,没什么有用的发现。
“阿米莉亚,让我们来看看你发现的掌印,在墙上的那个。你能拿过来给我看一下吗?”
萨克斯犹豫了一下,才把拍立得相片递过去。
“真够大的。”莱姆说。这个掌印又大又畸形,简直可以称得上怪异,既没有美妙的涡纹,也看不到手掌边缘的分歧线,只有一些由细小的线条组成的斑斑点点的图案。
“一张很棒的照片,阿米莉亚,你简直就是个摄影大师。但可惜这不是手掌印,上面没有掌纹。这是手套,皮的,而且很旧了。对吧,梅尔?”
那个技师点点头。
“托马斯,把这一点记下来:他有一双旧的皮手套。”莱姆又对其他人说,“我们开始对他有一些了解了。他没有在现场留下指纹,但还是留下了这个手套印。如果我们在他的住处找到这副手套,仍然可以证明他就在现场。他很精明,但还算不上天才。”
萨克斯问:“如果是犯罪天才会怎么做?”
“他们会戴棉线缝的小山羊皮手套。”莱姆说。接着又问:“那张滤纸在哪里?从吸尘器里拆下来的?”
技师库柏把那张圆锥形的吸尘器滤纸里面的碎屑倾倒在一张白报纸上。
多么细小的证物……
无论是检查官、记者还是陪审团,都喜欢特征鲜明的证物:带血的手套、刀子、最近击发过的手枪、情书、精液或指纹。但林肯·莱姆特别钟爱的证物却是这些细小的东西——在犯罪现场收集来的尘埃碎屑,因为这是嫌疑犯最容易忽略的东西。
但是这一次吸尘器却没有捕获任何有用的东西。
“好吧,”莱姆说,“我们换下一个。检查那副手铐。”
当库柏打开塑料袋,取出手铐放在另一张白报纸上时,萨克斯不由得身子一僵。就像莱姆所要求的,手铐上几乎没有血迹。在纽约市警察局的律师开出证明后,法医办公室的值班医生还是锯下了被害人的手臂。
库柏仔细检查手铐。“在铐链下方铸有制造厂家‘博伊德凯勒’的字样,没有编号。”他往铝合金手铐上喷了一些dfo喷剂,然后用珀利灯照射。“没有发现指纹,只有一些手套留下的污痕。”
“把它打开吧。”
库柏用一把普通的手铐钥匙打开手铐,然后用清洗镜头用的喷气球把空气喷进手铐的机械装置中。
“你还在生我的气,阿米莉亚,”莱姆说,“因为那双手。”
这个问题有点让她猝不及防。过了一会儿,她才说:“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要我做的事情不够专业。”
“你知道爱德蒙·洛卡德吗?”
她摇摇头。
“一个法国人,生于一八七七年。他创建了里昂大学的刑事鉴定研究所。他提出过一条法则,我在掌管资源调查组时一直引以为指南,那就是‘洛卡德交换法则’。他认为无论何时,只要两个人一经接触,其中一人身上的某些东西就会交换到另一个人身上,反之亦然。也许是尘土、血液、表皮细胞,也许是污泥、纤维或金属碎屑。要准确地找到什么东西是交换过的确很难,但更困难的是分析出它们到底代表什么意义。不过这种交换确实在发生,因为我们可以借此逮住隐藏在暗处的嫌疑犯。”
这段历史引不起她丝毫兴趣。
“你够幸运的了,”梅尔·库柏头也不抬地对萨克斯说,“他还想让你和医生一道在现场解剖尸体,看看死者胃里有什么东西。”
“那样做没用。”莱姆回避着她的目光说。
“是我劝他放弃了这个念头。”库柏说。
“解剖。”萨克斯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莱姆再也不会有什么行为能让她感到惊讶了。
为什么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他愤怒地想。她的思绪已飘到千里之外了。
“啊,”库柏说,“有东西了,我猜这是手套的碎屑。”
库柏把一小块碎屑装到复合式显微镜下,仔细查看。
“是皮革,淡红色的,一面很光滑。”
“红的,很好。”塞林托说。他对萨克斯解释说:“衣服的资料越多,越容易逮到嫌疑犯。我敢打赌,他们在警校里没教过你这个。等有时间我给你讲讲那次抓捕吉米·普列德的事,从甘比特帮的老窝里。你还记得吧,杰里?”
“你能从一英里外认出那些裤子。”年轻的警探说。
库柏继续说:“皮质干燥,粗糙的一面油脂不多,你又说对了,它们确实是旧的。”
“是什么动物的皮?”
“我认为是小羊羔皮,质地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