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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别过去的侧脸微微的抽搐,搁在桌下的拳头攥紧了手边的青衫,你既知道了,就该快些回你父亲身边去,为何还要留在此处麻烦我。
小叔叔戚景思像小时候一样拽了拽林煜的袖口,我能照顾你的。
就像这十七年来你照顾我一样。
油灯燃着一豆微弱的火苗,被一阵细风吹过,颤颤巍巍的,照不亮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林煜的眼角一片润湿,他急忙起身背过脸去,言语冷澹,你既已知道与我并无血缘,非亲非故,你麻烦了我这十几年了,还嫌不够吗?
他说罢起身,打帘走进里屋前道:你走罢。
小叔叔!戚景思冲着林煜的卧房又唤了一声,我走了
那些束脩你就会拿去换银子抓药了吗?
屋内一片阒静。
半晌,林煜才重新从房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间,背着身子道:我给你打点行装。
*****
一封回信送抵晟京,半月后,一辆蒙着锦缎的马车就停在了戚景思住着的窄巷外。
他跟林煜的住处据说是他爷爷那辈留下的旧宅,阴天漏雨,晴时跑风,那么一架华丽的马车根本就开不进窄巷来。
林煜带着几个小厮进屋来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之后就躲进自己屋里,闭着房门再也没出来。
戚景思站在门口深深一揖,张口轻唤了一声:小叔叔
房里只传出几声压抑着的咳嗽声给他回应。
他在身旁,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着。
你等我回来。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很轻,转身走出了老宅。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开文了!
提示一下,这篇文有轻微群像尝试,前期可能有些铺垫,节奏也许不够快,但十章之内会进入高潮,给个机会!下一章攻将开始他怼天怼地的纨绔生涯,结尾出现的才是主角受,不要站错噢~
束脩(sh xiū):本来是肉干,后作为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相当于学费。
这已经是阿鱼第四本涉及阴谋、朝堂的故事了,虽然都主感情线,但下一本想写一个轻松的。
下本开治愈系校园文《话唠同桌对我穷追不舍》,还是主攻文,双向救赎的内核不变。
口嫌体正傲娇攻,学霸兼校霸(丁瑾瑜)X温暖话唠伪学渣,小太阳受(明皙)
文案:
因为从小寄人篱下,转学,一直是丁瑾瑜人生的主旋律;直到高二这年,他终于如愿回到幼时的老家。
为了未来两年的安稳生活,他决定这次一定收敛脾气,在学校做个透明人,却不想
开学第一天,就差点在校长室门口把人给打了。
破功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误会了自己出手是为了帮他,好巧不巧
这个他还成了自己的同桌。
他的新同桌叫明皙,笑容温暖,坠着酒窝,就是话有点多
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
对于注定与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丁瑾瑜敬而远之,却不想
新同桌偏偏对他穷追不舍!
一次意外,让丁瑾瑜再次流离失所,他阴差阳错地搬进了明皙家里。
从小形单影只的他已经把自己活成了一头领地意识极强的孤狼,却在不知不觉间,被明皙像阳光一样温暖的笑容,攀上了自己窗台。
明皙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
于是丁瑾瑜急了。
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树干上,路灯穿过稀疏的树影,孤狼咬住了猎物的脖子。
丁瑾瑜眼底红得像是渗了血,明皙,我警告你,我是gay,你最好离我远点!
巧了,丁瑾瑜。明皙抬头望着丁瑾瑜,笑出酒窝,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
有人即使身处黑暗,却依旧犹如烈日炙阳。
他用童年治愈一生,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个童年。
第2章 纸醉金迷 ...
作为百年王朝的都城,晟京城繁花似锦;戚景思到时就已接近入冬,转眼间年关便近了。
在这样权贵云集的地方,请客走动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鹤颐楼作为晟京城里这些年最红火的酒楼,富丽堂皇中又不失清雅别致,在平日里本就一席难求;能在这样的年节包下楼内最大的雅间,岁暮阁,小侯爷费柏翰可是没少花心思。
阁内一张大圆桌上,顶金贵的高足金杯倒了一片,连那只上乘的双耳白釉的酒器也碎成瓷片躺在了地上。
桌边已经趴倒几人,显已不仅仅是一派酒过三巡的景象。
暖炉燃得正旺,再点上最上等的熏香,温暖馨香如同春日盛景。
当初在沛水马头穿着粗布坎肩的乖戾少年已经不见了踪影,戚景思一身锦袍华服,懒靠在蜀锦软垫的贵妃榻上,恍然间觉得街上的三尺积雪不过是个假象。
帐暖熏炉醉不知,便赴了这一场纸醉金迷。
费柏翰的酒气从脖子跟儿一路爬到脸上,才终于请出了今晚煞费心思想要炫耀的主角,那只新得的雪衣娘。
鹦鹉学舌没什么好奇的,奇的是这只鹦鹉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你这边弹曲儿,它那边就能和出几句唱词来。
当真?连常浩轩也顾不上刚迎进门来的名妓柳娴儿,凑了上来。
那是自然!费柏翰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瞧了眼刚进门的柳娴儿,这不是来了个会弹曲儿的嘛,你让她来首时兴的,雪衣娘都能和上两句!
柳娴儿抱着琵琶进门正要给各位贵人见礼,闻言欠身道:那贱妾便弹一曲常小公子最喜欢的《卜算子》,给各位小爷助兴。
她十指轻捻,琵琶声落玉盘,雪衣娘当真咿咿呀呀地和了两句,引得众人一阵惊叹。
戚景思对那些姑娘柔声软语的曲子向来没什么兴趣,压根儿也记不住两句唱词,现下便更不懂那群纨绔在惊叹些什么。
他这会兴致缺缺地斜靠在榻上,连眼皮都不曾抬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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