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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1 / 2)

那是他们第一个结婚纪念日,一切都很美好,佳偶天成,男才女貌,住在装修精致的婚房里,唐贞隔三差五亲自下厨款待几个好朋友。她对范文博的爱意是那么明显,提起来笑意盈盈,藏都藏不住。因为太过爱他,以至于她抛开了自己那样自矜又含蓄的性格,忍不住跟最好的朋友谢风华显摆丈夫送自己的东西,未了还谦虚地说范文博手不行,也只能买现成的充充数了,比不得李格非。

但这个项链唐贞只戴过几次就没再戴了,这本是很小一件事,唐贞有很多其他的首饰,又跟杨女士一样讲究搭配,这样的东西不戴便不戴,完全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理由。

谢风华心跳快了起来,随着这个项链坠子重新出现在眼前,有关这个坠子的对话也重现脑海。

那时候她曾好奇地问过唐贞,这什么鸟,和平鸽吗?

“是夜莺。”唐贞如是说,并轻声说出这个系列推出的背后故事,取自那位肺结核诗人的不朽名篇中的两句:

永生的鸟儿,你不会死去,

贪婪的时间不会将你蹂躏。

高书南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记住,夜莺总在夜晚歌唱。”

似乎遮天蔽日的黑暗中有一道光闪了一下,尽管稍纵即逝,然而似乎撕裂了一些什么,但那也未必就照亮了什么,很可能同时昭示着更为深邃而不可知的黑暗。

老慕看她脸色突然不好,忙问:“怎么了?”

谢风华看他,一瞬间脑子里转过无数念头,然而千头万绪不知从何抓起,她困惑地看老慕,问:“庄晓岩,就是视频里的女人,她说想去送范文博最后一程,这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她圣母病发作呗,”那个拿着平板的姑娘在一旁不满地插嘴,“这种渣男死了都便宜他,还去参加他的葬礼干嘛,换成是我看都不会看一眼……”

她察觉到自己多嘴了,尴尬地笑了笑。

老慕淡淡地说:“也有可能想亲眼确认。”

“确认什么?”

“确认他真的死了。”老慕淡淡地说,“听别人说和亲眼确认,到底是俩码事。”

第18章 求花求收求票~

范文博与唐贞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事情太久,谢风华不大想得起来,但时间并不是这件事印象模糊的真正原因,根本在于她本质上对男女这点事不感兴趣也不好奇,不说唐贞,就说别的人,她周围的队友同事,亲朋戚友,她也从没了解过这一对对的夫妻情侣到底从何时。好像就在某一天,他们拉着手出现在她视线范围内,突如其来就宣告了彼此的关系,在此之前谢风华丝毫没感到有一丝征兆,每每听到这种消息总是有莫名其妙的感觉。

李格非以前就曾经说过她在男女感情问题上缺根弦,仿佛在制造她这个人的时候忘了安装一个探测这方面信息的雷达,或者安装多了一个设备,专门用来屏蔽这类感知,使得她不仅对别人的情感发生发展反应迟钝,连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情感也同样如此。

他这句话的时候口气无奈又包容,那时候他们刚刚初步确定了恋爱关系,连到底怎么算喜欢一个人谢风华都懵懵懂懂,甚至还以为就是比好哥们再好一点,跟以往也没多大区别。

她听完李格非的判断后很吃惊,不知道自己居然是这样,她还以为她有缜密的推断能力,能剥开重重假象奔向事情真相的核心,况且在警校刑侦推理类课程成绩也一向名列前茅,在刑侦队的案情分析会上,她天然就能与入行多年的老刑警一样有敏锐的嗅觉,连支队长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这两者就不是一回事。”李格非当时正在看书,头也不抬说,“非要分清楚,这大概前者就像一种情感想象与共鸣的能力,后者则是根据线索推测和查找真相的能力,明白了吗?打个比方,你说你业务能力强,你爸一个人这么多年,你能靠侦察看出来谁对他有意思吗?”

“有人对他有意思?谁还瞎了眼啊!”谢风华立即重点偏移,吃惊说,“看上谁不行要看上老谢,哎,我真不是因为那是我亲爸爸才埋汰他啊,实事求是你知道吗,就我爸这样,要钱没钱,人老珠黄,职业危险,动不动喜欢给你来场思想教育,还外加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你凭良心说,看上他的人图什么?”

李格非微微一笑,继续翻着书页,随口说:“那你也肯定看不出来,唐贞那个表妹老在偷偷看范文博了?”

“有吗?”谢风华再次惊诧,“那姑娘见天的闷不做声,见人说话都不抬头,你居然发现这个?她不会那什么吧,暗恋?”

李格非摇头:“不好说,喜欢和不喜欢都有可能。”

“我怎么没发现。”

“都说了你没这根弦。”

“你干脆说我缺心眼得了,”谢风华不服气,“说吧,还有谁是我没看出来的?”

李格非看着她,眼里全是笑意,然后放下手里的书,眨了眨眼,无辜地指了指自己。

回忆到此而止,要不是庄晓岩戴着唐贞那个项链,谢风华都想不起来这段对话。如果说庄晓岩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对范文博颇多注意,从喜欢的角度理解是她暗恋自己姐夫,那么后面发生的一切都说得通。

但如果从不喜欢的角度理解呢 ?

像她那样一个父母离异的少女,唐贞对她好,她有某种程度的有恋姐,对姐姐的丈夫理所当然讨厌倒也说得通。但后来发生了什么,让她非要嫁给范文博不可呢?

是因为爱吗?范文博诚然外貌上看风度翩翩,收入高职业好前途似锦,无论从哪方面看,在婚恋市场上都不愁出售,而对庄晓岩那样一个阅历简单,没什么见识的女孩来说更是金龟婿的不二人选。只要范文博愿意,稍微释放一点善意,诱使庄晓岩爱上他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

退一万步,哪怕庄晓岩结婚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出于对唐贞的追忆,出于对姐姐死后的移情,或者是出于现实考虑,想通过嫁个经济基础好的男人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这里每一条都是她嫁给范文博的充分理由。

谢风华一直这样理解,也一直这样相信,但就在看到庄晓岩脖子上滑落的夜莺项链那一刹那,她忽然对已有的认知不那么确定。

因为不喜欢庄晓岩,所以她有些刻意避开有关此人的观感,以至于想起来两人交集寥寥无几。但她一直记得庄晓岩来请她去参加婚礼时的情形,那一天,庄晓岩穿着一身无袖及膝的小黑裙,看着比实际年龄成熟了许多,她脸上甚至画着淡妆,若不开口,令谢风华恍然会以为换了个人。然而一开口,就依然是那个躲在表姐身后,怯生生的小女孩,她像是有些怕又有些热切,说话结结巴巴,表达的意思却格外坚定,她断续说了许多,总结的意思就是我要跟范文博结婚了,风华姐,你来吧,请你一定要来,求你了。

现在想来,那居然是庄晓岩第一次清晰而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到此为止的观感都向她展现出一个单薄而脆弱的庄晓岩,但谢风华蓦地想到一个她从未怀疑过的可能性,为什么庄晓岩一定要她来参加婚礼?

唐贞在时,她们关系并不熟络,唐贞走后,她们其实已经不能算熟人,而且庄晓岩要嫁的人是范文博,她不该不知道自己会反感。

但庄晓岩就是坚持要谢风华来。这种坚持,以前她理解为是因为庄晓岩胆小,娘家人又上不得台面,于是想找个做刑警的熟人为自己撑场。

但如果不是这样呢,那为了什么?

老慕说过的一句话忽然在脑海里响起来,他说,听别人说和亲眼所见,到底是俩码事。

也即是说,庄晓岩想要自己亲自到场,亲眼目睹,与其说她需要人撑场,不如说她需要人见证。

问题是见证什么?

谢风华骤然间呼吸急促,心跳如鼓,她一把将车子开到路边再踩刹车停下,深呼吸几下,立即拨通了老季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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