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讨论的是黄巾贼的领袖能够在火上行走而毫发无伤的本事,崔颂说水是个什么意思?谁不知道水能灭火,在火上走和在被水扑灭的碳灰上走,能一样吗?
“我何曾说过要用水浇灭火盆?”崔颂挺起后脊,不避不让地看向那人,“只需将脚浸入水中半息,再赤脚于火上行走,便可全身而退,丝毫无损。”
“荒谬之极。”一人低声斥道,“纵水能克火,寥寥之水,如何抵抗那燎原大火?”
其他人虽未出声,眼中亦尽是不以为然之色。
水虽然能够灭火,可前提是要有对应的量,将脚浸入水中再取出,能沾上几滴水?恐怕脚刚碰上火,那些水滴就被蒸干了,能抵什么用?
崔颂没有为自己辩驳。
他不想和他们解释液体在骤遇极热的时候会产生一层绝缘的气态防护层,在短时间内隔绝大量热度,也不想解释水蒸气导热比液体还慢得多。莱顿弗罗斯特效应[1]涉及热力学的内容,在这些人看来确实像是无稽之谈。
总归崔颂也没指望他们能够接受这个解释。就算是有人相信了“踏火而不伤”是因为沾了水,恐怕也会有人把它归结于“水神保佑”,而不会理解水的形态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至于喝符水治病,要么那被治好的人是个托儿,要么就是安慰剂效应[2],涉及心理学范畴,更加不好说明。
未料崔颂的不辩驳,在有心人眼中便是底气不足。
先前出声质疑的几人正要再嘲,忽见祢衡扯下头顶的玉冠,重重往地上一掷。
离得最近的几人被吓了一跳,不知道这狂妄无礼的家伙又在发什么疯。
祢衡摔完冠,披头散发,又褪下自己的外衣,随手丢到旁边。
几个克己守礼的士子被他的行为惊呆了:“衣冠不整,成何体统!”
祢衡并不理他们:“取火来。”
崔颂蓦地看向他:“莫非你要——”
祢衡冷哼了一声:“明知故问。”
崔颂被哽得不轻,却也不能就此放弃劝说:“不过口舌之辩,何必如此。”为了和人争个黑白,以身犯险,去闯刀山火海,值得吗?
“犬吠尔,我岂会萦挂于心?”祢衡嗤笑,踢开木屐,踩在池塘边的河泥上,“倒是这吠声不止,听得人心烦,不若让他们开开眼,莫要蜀犬吠日,蝉不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