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心动了,他并没有儿子,只有三个女儿,都嫁到了别村,回来一趟不容易。这些年虽生活无忧,却不免膝下荒凉,如果有个孩子陪着他,真的挺好。不说明秀那孩子每月都给阿冬寄钱让他吃好喝好,就是没这笔钱,他现在身体硬朗,养活个孩子也不是问题。
何况谷家阿婆的事也让老人意识到,这孩子别看不爱说话,文静得和女孩子似的,却是个懂事儿知道报恩的,实在让人心疼。
“阿爷,阿爷,答应嘛答应嘛~”赵冬虽长得黑瘦些,可一双眼睛却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湿漉漉的,小鹿一般,任谁被这么盯着,都会心软啊!
于是村长爷爷屈服了,抱紧了膝上的小娃,笑呵呵道:“那就不告诉你阿妈,阿冬留下陪阿爷,给阿爷当乖孙,等阿妈什么时候让你回去了,再回去!”
“阿爷最好了!”成功了的赵冬喜上眉梢,想到老妈辛苦的人生会被改写,抱着村长橘子皮似的脸吧唧就是两口,连那一直觉得刺鼻的烟味儿都不觉难闻了~
不习惯这种亲密的村长愣了一下,但见小家伙眉眼弯弯的样子,也露出被土烟熏黑的牙,开怀大笑。
之后村长果然把谷家阿婆走了的消息暂时瞒了下来,写给赵明秀的信上说赵冬一切安好,只是开始换牙了,两颗小门牙豁着,说话有些漏风。
村长不太会做饭,自己过的时候可以凑活,多了个孩子却不好将就,便寻了村里手艺最好的人家,商量让那家女主人做饭时带上他们爷孙的份儿,菜他们买,每月还给工钱,那家人自然答应。
因村长好歹是个头,他们不敢糊弄,饭菜都做得很足,老人也大方,知道他们孩子多,常会给他们留一份,给孩子们长身体。
吃喝解决了,衣服可以去市里买,别看买西是山区,却离然来不远,二十多里地,走上三小时就能到。比起自家织布做的衣服,赵冬身上的明显更加细软鲜艳。
赵冬虽没爹没妈,但因自小穿得好吃得好,又有村长护着,真没人敢欺负他。可他的不同又被大多数孩子眼红,得不到,又打不得,就只能孤立了。
也就是说赵冬人缘并不好,村长眼中的文静,不过是因为没人陪他疯罢了。当然,现在的赵冬是真没兴趣跟一群毛孩儿玩泥巴掏鸟蛋,为早日跟老妈通信,他得表现出对学习的极度热情,然后尽快写出一笔孩子字体!
毕竟谁也接受不了一个不到七岁的孩子却写得一手老练连笔字,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