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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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端午

端阳至,龙舟祭。

平湖楼上凉风习习,菖蒲酒美青樽共。俯瞰下去,那平湖之上龙舟林立,跃浪争先鹤飞渡。

好一场热闹的龙舟赛会!

“嗯~,屈子此生不屈也!”平湖楼上临湖窗边,一只白皙细长的手端起一只青爵,边饮边感叹,湖边微凉的风刮起,那人惬意的像一只狐狸,正是那玄漠渊王冯渊。

半个月前,冯渊一行在五里亭,日上中天,午时将至。

“王爷,我看那小乞丐不会来了,要不咱们启程?”随侍一旁的杏衫书童低下头试探的询问。

“无妨,再等等”,冯渊气定神闲。

杏衫书童在一旁无声摇了摇头,自家王爷这爱管闲事又不着调的脾气这辈子算改不了了。

“来了。”那一身玄衣的冰块儿冯墨到底是习武之人,远远的便看见一个豆儿大的黑影蹒跚而来,此处略偏僻,料,应是那被王爷“忽悠”来的小乞丐。

“看吧”,王爷喝了一口茶,不疾不徐道,一张狐脸上满是狡黠,“以后有好玩儿的了。”

“……”

“……”

一杏一玄两侍从交换了一个无语的眼神儿,同时一翻白眼儿,得,就知道王爷这老毛病又犯了。

等了约半柱香,那三条腿的人影一瘸一拐出现在他们三人面前,确是三天前破庙里那个小乞丐。小乞丐走到三人面前,将拐杖一撒,略有些艰难的跪下,对着坐在石桌旁的冯渊磕了三个响头,而后抬起头,定定看着眼前的这只“狐狸”。

那天夜雨滂沱,暗庙无光,冯墨并未细细端详那乞丐样貌,那书童更是守车未见,及至这午时天光一照,那乞丐一抬头,“嘶~”杏衫书童被冷不丁吓了一跳,发出一声失仪的惊叹,啧啧,自家王爷果然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这么丑的家伙都能捡来。

“你可想好了?”冯渊清凉的声音响起,小乞丐重重点了一下头,牵动了背上的伤,她忍不住蹙起了眉头。

“看来你伤的不轻,冯墨。”

“是。”那玄衣护卫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葫芦型的青瓷瓶,上前一步,伸手递给了二小姐。

二小姐愣愣的看着眼前这只骨节分明的手。

“此乃由我玄漠特产的伸筋草所炼制的跌打药,有空自己抹抹”,那王爷清凉的声音在护卫背后响起,二小姐闻言,默默接了过来。

“你叫安齐,并无表字是吧?”

小乞丐再次点了点头。

“既如此,入我冯氏门庭,当许我冯氏名姓,我便收你为义子,起名叫冯谖,字安齐,如何?”

“王爷?”一旁的杏衫书童和玄衣护卫皆是满脸吃惊,“这名字?怕是不妥吧?”那杏衫书童小声质疑着。

“哦?有何不妥?”

“昔孟尝君食客三千,唯一冯谖为其焚券买义、凿就三窟,如此谋士之名赋予这小姑……哥怕是……”

“哦?那便问他本人意愿如何?”那王爷一转头,笑眯眯的问道,“小哥,可喜欢这名字?”

二小姐傻了,冯谖?凤轩?

果然是,一切自有天意啊!

于是她慌不迭的连连点头,“安齐喜欢,谢王爷赐名”,说完又磕了三个响亮的头。

当她再次抬起头时,眼神中,一片澄明。直直看傻了旁边的两位侍从,这丫头,果然很对王爷的口味儿,够,奇葩!

从此之后,这世上再无安家二小姐,却多了一个玄漠渊王义子冯谖。

“还有一件事儿”,临上马车出发前,那“狐狸”王爷一只脚踏上了马车,却回头看了一眼衣衫褴褛的冯谖,眼神中略带嫌弃,“姑娘,你这张脸啊,实在是,丑的让本王心疼。”言毕另一脚也踏上马车,留下小乞丐一人站在马车外发愣。

“……”果然是只狐狸。

之后几天,冯渊一行的马车一路向南,至薛城时,在一家比较大的客栈歇脚打尖,期间,安齐的衣饰皆由那看起来灵透精明的杏衫书童一手打理。这书童名虽书童,实则是管家,举手投足间带着一股经商之人的干练利落,一行人一路上的衣食住行皆仰仗他货比三家、讨价还价。经过几日后,安齐与他也慢慢熟稔了起来,也知道了,他叫做冯茗,是这渊王府家生子,老王爷在世时,他们兄弟二人的父母便被收留在王府了。

“兄弟?”安齐有些意外。

“对啊,小墨是我孪生弟弟啊!”

“啊?这这这这这也太……”安齐指着远处那个高高的黑衣男子,舌头大了。

“太不像了是吧?”冯茗好脾气的笑了,那张看起来精明圆滑的脸上出现一丝丝难得的温柔,“所有人都这么说的,呵呵,我长相身材性格皆随我母亲,从小便喜欢跑来跑去的话多,小墨却像极了我父亲,他从小就不爱说话,总喜欢黏着王爷,除了王爷外谁的话都不听,我这个亲哥哥有时候都觉得,王爷怕才是他的亲人。”

眼前比安齐高不了多少的瘦小男子唇边绽起一丝温柔的笑容,静静看着远处那个站在王爷身后的高瘦的黑衣男子,“他开心就好。”冯茗没头没脑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安齐一时有些默然。

这世上的手足万千,可是手足间的情意却是万种归一,哪怕长得再怎么不像,哪怕境遇再怎么天差地别,那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骨肉至亲啊,即使不用宣之于口,爱却永远存在。

就像安齐与安修。如果姐姐一直没有出嫁,安家是否会是另一番景象呢?而自己是否会早早战胜心魔与姐姐和睦相处呢?

可是这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选择,永远都是单线行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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