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1 / 2)
翌日,日上三竿,阳光照得浑身暖洋洋的,翻个身轻叹一声:“喝酒误我啊。”
起先,头撕裂般的疼,如一曲快弹拨乱神经。
而后,像有巨兽从脊椎骨碾压至脚尖,连哼唧的力气都没了。
放弃挣扎,任疼痛带着酥麻将我拍在榻上,只是轻轻掀起眼皮,看阳光透过雕花窗棂透进来的那刻,扬起屋里静默如雪的金色粉尘,天际如同薄如蝉衣的青白瓷釉,看起来很不真实。
昨晚极乐盛宴下无尊卑礼数,猛地见到苏涔,自然欢喜。
所以多喝了几杯。
原本有凤血种脉支撑着,也不会多事。没想到,凤血种脉在喜事面前丝毫不经事,最后以我骑在苏涔肩上不肯撒手落幕。
如果说苏涔开怀大笑的声音有多宏亮,那么白端试图将我掰开的脸色就有多臭。
我在酒醉时还能记得他弯如残月的眼睛,黑眸里仿佛含了几丝难掩的醋意,忽然觉得叫他如此原形毕露,大概是件不容易的事,于是撒开欢,让苏涔背着我绕着极乐宴呼啸奔跑,苏涔爽朗的声音在耳畔一刻未停,就像回到小时候那个水泥院墙裹挟着的渺小世界,欢乐其实就这么简单。
我大概能懂他办极乐盛宴的目的了,无非不受约束的活一刻。
活一刻,只做一刻的自己,没有牵绊和算计,这样多好。
只是再美的时光总要留恋才显得美好,再快乐的一刻也要浑身酸疼才叫人难忘。
宿醉便是这么突如其来又合情合理。
隐约闻到淡淡桂花香,我拖着沉重的身体打开屋门,只见云桑将袖口挽到胳膊肘,正卖力地做桂香糍粑,软糯糯的团子从灵巧的手上蹦出,勾得肚子里的馋虫忍不住叫唤:“咕——”
云桑眼神专注极了,像是看见我垂涎欲滴的眼神,却故意不理会似的,只是手上敲打糍粑的动作愈发重了,我迎着秋风打了个喷嚏,他嫌恶地端起器皿:“去去去,一边玩去。”
“我不。”蹲下来,双手捧着脸蛋看他热火朝天的打糍粑,绯衣薄衫下的肌肤竟毫无汗渍,真是个冰肌入骨的美人儿。
“他就是苏涔?”没由来的一句,他动作不停,眼睫毛微微眨动。
“嗯。”我抽抽鼻子,看来昨夜饮酒后,受点风寒。
他忽的停下,嘴角漫出细不可闻的自嘲:“原来他就是苏涔……”
“我们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尽管骨子里不想承认,孩童时期跟在屁股后的小男孩,从今也有称作青梅竹马的资格了。
云桑反复咀嚼这个词,等我想问出点什么,他却蛮横地按住我的双肩,让我以仰视的姿势望着他,他眼底的怒气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让我结结实实打了个寒颤:“你发什么疯?”
他按住我肩膀的手,传来微微若有似无的颤抖,旋即眸光一黯,声线低沉沙哑颇具魅力:“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你怎么学不乖呢,他是东夷的天君,是海上的霸主,是两军对垒永远站在对面的敌人,仅仅青梅竹马已经不能代表他当下的身份,你难道还察觉不出他的毒辣吗?”
迎着阳光,声音很平静,只是眼底的氤氲出卖了我:“我知道。”一刻的欢愉在昭彰的现实面前,简直那么不堪一击。
我捏紧拳头,挣脱云桑的束缚,抬起绵软的双腿正想走到前厅帮忙,但见白端扶着虚弱的月娘从楼上下来,短暂对视下,他不动声色地避开,只余怅然驻扎在我心底,从心底发出最简单的,一声自嘲:看啊,不论分离与重逢,他从不在乎。
我思绪很乱,找了杯冰酒酿猛地灌下,师姐劈手夺过去:“你疯了吗?”
一大早怎么都问我疯了没,我若没疯,岂不顺不了你们的意?
唐槿端回来白嫩嫩的饺子,我蘸着酱油和糖吃了几口,门外迎来不速之客。那个唤作苏杳杳的白衣少女,是苏涔在东夷蛮荒处随手捡回来的,昨晚听说与我有六分相似,今日一见,还能多添一分傲慢,她将浆洗整洁的衣物放在我面前:“我家主人让你穿上这套衣裳,过会儿来接你四处逛逛。”
我抚摸锦缎做的布料,指尖刺疼,捏出一根细长的针,挽出淡笑:“故意留下的?针尖涂了什么?”凑鼻尖闻了闻,似乎是种不常见的毒,“可惜对我不好使。我大概百毒不侵,并且……”
凝气在拳头上,朝她面庞挥出,劲风扬起她遮面的白纱,露出很深的不满。苏杳杳脸色一垮:“并且什么?”
“并且实在不耻这些下作的手段。”掸掸衣服上的细尘,扬起来一看,嚯!旗袍啊。
真是大手笔。
苏杳杳拦住我回屋试衣服的脚步,咬着唇瓣说道:“真搞不懂主人怎么喜欢你这样的,看起来这么干扁,还没有我丰满呢。”
“他告诉你我是谁了?”
她脸上写满讥讽:“用得着吗?极乐宴如黄粱美梦,有很多你这种一夜沾恩露就妄图高攀的女人,主人每回都带几个当稀奇玩意养着,花费心思,用了各种办法哄着,转身玩腻了,便弃如敝履,任她们哭着趴着求着,也不会多看一眼。”
“苏涔还有这种爱好啊?”以前怎么没瞅出来,这算什么?
□□?
苏杳杳见我丝毫不感兴趣,只是急着回屋试衣服,干脆把话撂下:“我眼里向来融不进沙子,我会想办法让你摔下地来,体无完肤。”
我漫不经心地敷衍着:“嗯,我也一样。”
“一样什么一样!你算什么东西。”她大概极端厌恶我这张跟她相似的脸,上来就要推搡,手段属实低劣。
“我是什么?”我施展身法,任她胡搅蛮缠,皆巧妙避开:“我叫步遥,是你主人的故友。就算你跟我长得像,也甭想套近乎。”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连我都感到些许陌生,她却倏尔苍白了脸,刚才的飞扬跋扈也荡然无存,只是目光凝滞,隔了很久才找回声音:“原来就是你啊……”
其实步遥更像前世的记忆,而滕摇才是此刻活着的我。
将她打发走后,我躲进屋子换上旗袍,水墨花纹如旧时光黑胶片上独有的款款情歌,又如经历过尘嚣绚烂复归平淡的油纸香,它注定是朵旧世的琼花,染一树芳华。
穿越后大多高束长发,如今盘头也是门学问,磕磕绊绊,总算拾掇利索,迎着满院飘飘扬扬的桂花,在浩渺天地间,落得一身孤寂。
苏涔站在如家酒馆前,穿着民国时期的礼服,高雅傲然。
他左手搭着一辆自行车,右手捏着根香烟,明灭的火星要烧到指根,却在抬头见我缓缓踱步的那一刻,散作流烟。
他衣摆的纹理和旗袍上的一模一样,随着微微晃动脖颈,发出干净柔和的光,他向来懒散骄傲惯了,很不习惯等人,也许是久别重逢冲淡了之间的沟壑,他竟收敛起极乐宴上的张狂肆虐,神色更像普通大男孩流露出的不耐:“怎么这么慢啊,你看都几点了,还能不能行了。”
我扯着垂落下来的头发,倔强地想把它重新塞回去,奋战几下,皆以失败告终,他顺势接过,指尖灵巧地在头顶盘旋,像个认真弹奏的天才音乐家,胸怀笃定,几下就盘好了:“还得小爷出马,你说你菜不菜昂。”
他满意的望着自己的杰作,露出红口白牙的笑:“不愧是小爷。”目光落在简化繁缛起伏的旗袍上,漫不经心地摸着我的腰身,“丫还真胖了昂。”
我立刻沉着脸:“苏涔,你个贱人,瞎了你的狗眼分不清胖和壮实。运动美懂不懂啊。”
苏涔拨了拨额前的刘海,将薄纱般的阳光挥出一条金丝绸,睫毛细密的如同轻绒,拍着身侧的车座努努嘴:“少贫嘴,快上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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