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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8食肉动物(2 / 2)

目光瞥到打开的橱柜门,里面有两个面包,耳边想起郗良进门后说的唯一一句话,面包在哪,安格斯走过去将面包拿出来,掰开冷硬的面包,有一股不算重的奇怪味道,但内行人轻轻一嗅就闻得出来是什么,他的脸色愈发阴沉。

比尔起身洗手,看了一眼,“这不是大麻做的面包吗?噢,他想请她吃这个!”

安格斯随手扔开面包,面包砸在地上的鲜血里。他从刀架上拿起一把刀,转身插进死人的心脏。

……

郗良骑着自行车回到家,关上门,将匕首扔在案几上,脱掉鞋子,跳上沙发抱膝坐着。

她的呼吸这时才急促起来,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仿佛奔跑在天寒地冻的一片白茫茫之中。房子里只有她一人,安静得针落可闻,她的呼吸因而变成一曲交响乐。

案几上的枫叶匕首静静散发金属特有的铮亮光泽,崭新无比,就和一把从未使用的还在橱窗里的刀刃一般。

谁也不知道它刚刚沾了血。

郗良看着它,嘴角不自觉漾出愉悦的笑漪,心口跌宕,每吸进的一口气都是寂静的,每呼出的一口气都是欢喜的。

她起身抓起匕首走进厨房,把它放回原位,从柜子里拿出酒,回到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回味,小嘴笑得合不拢。

一瓶酒见底时,独自快乐的郗良听见车子的声音,霎时间,欢乐烟消云散,寒毛竖起,她抱着酒瓶,一脸沉凝赶到窗边察看。

黑色的车子她并不陌生,是安格斯的。

金色头发的安格斯从车上下来,宝蓝色的薄风衣下,还可见他那双笔直的长腿,裹在黑色的西裤里。

他打开后座的车门拿东西。

郗良闭上眼睛,松了一口气,浑身都被突然回来的他吓软了,颓靡地回到沙发上窝着,喝光瓶子里最后一口酒。

安格斯提着爱德华准备的新鲜食材回来,一进门,他听见沙发上的姑娘死气沉沉抱怨道:“你吓死我了。”

安格斯不知道她做贼心虚,道:“我怎么吓你了?”

“你为什么这么早回来?你不是要晚上才回来吗?”

安格斯将食材放在一边,到沙发边坐下,“忽然有空,就回来了。你穿成这样,是要出去?”

郗良爬过来抱住他,摇摇头道:“不出去了,明天再出去。”

她靠着他的肩膀,他身上很干净,味道也好闻,她揪着他的衣襟,“安格斯,抱我。”

安格斯搂紧她,明知故问,“怎么了?”

郗良只管往他胸口蹭,想了想,神秘兮兮道:“明天再告诉你。”

安格斯一挑眉,唇角噙笑问:“好。中午想吃什么?面包?”

怀里的郗良一顿,连连摇头,“不要面包,我要吃肉,吃牛肉,炖酒。”

真是聪明的女孩,贱男人还以为用个破面包就能骗走他的女孩。安格斯的大掌有意无意顺着她的背轻抚,满意微笑道:“好,吃肉。”

在吃穿用度上安格斯一开始就没亏待过她,吃的食材是上好的,穿的布料是上乘的,若非她不挑食,在经过各种好酒好肉滋养之后,她一定会对外面的廉价啤酒和食物感到难以下咽,偏偏她嘴笨,好和不好吃不出差别似的。

幸好,面包当前,她知道说一句要吃肉,也还不算无药可救。

回想她下手的狠劲,安格斯相信她是天生的狩猎者,食肉动物。

时间正是十一点多,安格斯抱了她一下,去厨房料理食物,郗良又开了一瓶酒,搬来一张椅子坐在厨房门口,寸步不离地看着安格斯。

安格斯不免想起上回,她捅伤未婚夫的时候,哼哼唧唧害怕他走,不惜主动讨好他,撩起裙子邀他进入。

第一次杀人以后,她是什么样子?做了什么?

安格斯很想知道。

他偏过脸去看她,她咽下酒,咧嘴一笑,笑容可掬,怎么看都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小姑娘。

当年那个被杀的少女,会是她第一个杀死的人吗?

安格斯希望不是,不希望她仅仅是因为夏佐。

小剧场:今天是想要良吃醋的安格斯

安格斯(试探):良,我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郗良:???

安格斯(强调):我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郗良:噢,快滚。

安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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