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窈坐在拔步床上,叉着腰,娇娇纵纵地道:“明绿,你笑什么?还不快把他给我赶走!”
放在几个月前,明绿听到这话,真会傻乎乎地把沈暮朝赶出去,但这几个月,目睹了不少小姐和姑爷秀恩爱的场景,明绿明白这是新婚小夫妻的情趣,她笑嘻嘻地道:“小姐,姑爷这是在逗你开心呢。”
沈暮朝不逗纪云窈了,“不用明绿赶我,我这就走,夫人别生气,要是还腰疼,等我回来给你按。”
沈暮朝拍了拍长袍上的褶皱,净了手离开了。
对着他离开的背影,纪云窈做了个鬼脸,虽然沈暮朝很欠揍,但他的技术是真不错,纪云窈感觉身子骨松散多了,她懒洋洋爬起来,准备用早膳。
伺候纪云窈梳发的时候,明绿道:“小姐,姑爷的洁癖是不是好了?”
“没有吧,他刚才不还净手了吗?”纪云窈奇怪地道:“你怎么这么问?”
明绿高兴地道:“虽然净手了,可姑爷之前连地上有个头发丝都受不了,但他现在又是给您脱鞋子穿鞋子,又是给您揉腰,如果洁癖没有好,那说明姑爷的洁癖,对小姐您不作数,对于姑爷而言,小姐您是个例外啊!”
例外?
铜镜映照着女子秀美的脸颊,纪云窈两靥露出笑,和她在一起,沈暮朝确实没有之前那样讲究,有洁癖的人应该是一视同仁的,不太可能区别对待。
沈暮朝愿意给她脱鞋子揉腰,是在尽为人夫君的责任,还是说,沈暮朝喜欢她?
想到这儿,纪云窈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宛若海棠绽放,娇媚明媚。
*
沈府的马车在百味楼门前停下,沈暮朝下了车,紧随其后,不远处有一辆马车也在百味楼门前停下了。
裴氏腕间带着一只翡翠玉镯,掀开车帘,“暮朝进百味楼了,今个就是你和他偶遇的好机会。”
马车里,坐在裴氏身边的女子,正是裴晚清。
裴氏让她勾/引沈暮朝,裴晚清没急着动手,她在沈府调养了一段时间,确保自己容貌无虞,才选择在今天与沈暮朝来一场“偶遇。”
望着裴晚清脸上的妆容,裴氏皱起了眉,“你让我花费那么多银子给你养颜润肤,怎么你今天弄得这么难看?”
听到“难看”这两个字,裴晚清心头浮出一抹不悦,什么难看,她是故意这样上妆的。
“我与暮朝表哥多年不见,见我柔弱可怜,才能在他心里留下一丝波澜,就像姑父当年遇到姑母那样。”
听到最后一句话,裴氏皱着的眉头更深了些,她上位的手段不光彩,这些年来,她最是忌讳别人提起,偏她这个侄女今个提了一嘴。
不过,裴氏还有用得上裴晚清的地方,她松开眉头,换上疼宠的语气,“那你快去,姑母等你的好消息。”
翰林院的官员清贫,约沈暮朝见面的那位同僚手里没多少银子,没有订包间,而是在大厅里要了一壶茶,和沈暮朝商谈正事。
进来百味楼,裴晚清不着痕迹环视一圈,看到了沈暮朝。
她朝沈暮朝的方向走过去,见有伙计过来上茶,裴晚清盘算着时间,赶在伙计离沈暮朝几步之遥的时候,裴晚清撞了上去,佯装自己被伙计撞到了。
滚烫的茶水倾泻而下,落到裴晚清的衣裙和手背上,她还算白皙的手背瞬间通红一片。
伙计吓了一跳,急忙道歉,“夫人,对不起,对不起。”
裴晚清眉头紧蹙,迟迟没有出声,用力捂着被烫伤的那只手,仿佛很是疼痛。
茶壶和茶盏落地的声音响亮,地上一地碎片和水渍,热水在空气飞溅,落到沈暮朝的衣袍上。
望着那几滴茶渍,沈暮朝眉头微皱,复又松开。
他掏出帕子,准备擦拭被弄脏的衣袍,但看到锦帕上修着的那朵祥云,顿了顿,沈暮朝又把锦帕收了回去。
这方锦袍不是他的,是纪云窈的,他一个大男人,自然不会在帕子上绣花纹,而纪云窈名字中带个“云”字,她所有的锦帕上都绣着一朵祥云。
应当是离开沈府前,沈暮朝随手拿错了。
脏就脏着吧,虽然长袍上有茶渍让他无法忍受,但他更不愿意纪云窈的贴身锦帕被弄脏。
约沈暮朝见面那位同僚名叫孙仲文,见裴晚清迟迟不出声,孙仲文站起身,走了过去,“这位夫人,您可是伤到了?”
这壶茶是沈暮朝和同僚点的,沈暮朝偏头看过去,打量着裴晚清手上的伤势。
裴晚清慢慢抬起头,她没看孙仲文一眼,而是看向了沈暮朝。
时隔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沈暮朝,多年不见,暮朝表哥仪表堂堂,俊美无俦,比当年在沈府的时候还要清贵有气度。
裴晚清很快移过视线,“好像伤到了手背。”
一地的茶渍和碎片,伙计急忙赔罪,“夫人,真是对不住,小的明明端得很稳,从来没有撞到过人,不知今天怎么就撞到了夫人您!夫人受伤了,小的这就送您去医馆。”
裴晚清没答应,“不用了。”
孙仲文也看见了裴晚清被烫红的手背,好心劝道:“夫人,烫伤不比其他,还是应该去医馆看看。我瞧你神色憔悴,你要是身子不舒服,刚好暮朝坐马车过来的,也可以让他送你去医馆。”
沈暮朝是坐马车过来的,这辆马车是他入朝为官后用束脩买的,只有两个人坐过,一个是他,另一个是纪云窈。
对于沈暮朝而言,寝间、茶具或是马车,都是独属于他的东西,他不喜不相干的人进来他的领地。
沈暮朝出声道:“百味楼也有拉客的马车,十几文钱就可以过去。”
沈暮朝这是在拒绝?
出师不利,裴晚清一颗心往下沉了沉,她都被烫伤了,换成其他男子,定然会亲自送她去医馆的。
不过,暮朝表哥还没认出来她,这样的反应也实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