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带着狼群,也许是带着连她也未知的敌人。
白氏对王座的刺杀或许还远远没有结束,最危险的时刻也还没有到来。
天成总攻的号角早已在天沐河决堤的那一刻鸣响了,但她此刻脱离了大营,无法得知肖准是否已经挺进岩西城,自然也无法预知前路是安全还是危险。
肖南回从隐蔽处爬起来,向西北方向眺望。
“陛下,从现在开始,咱们要昼夜颠倒地赶路。天亮之前,咱们必须找到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没说话,只轻轻点了点头。
肖南回郑重拉起他的手,牢牢攥在手心。
“不要松开我的手。”
野兽会通过气味追踪,她只能先向着下风口的方向转移,随后挑选最近的捷径穿越这荒漠中最后一片戈壁。
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到了岩西古城的边缘,只还需大约半日路程,但尽管已经接近破晓,但天色因为下雪的缘故而阴沉着,她甚至看不清大地的轮廓,只能凭借风来的方向判断出大致的方位。
她无法控制速度像先前那样缓慢的跋涉,几乎是拉扯着那人在向前狂奔。
遇到沟壑障碍,她便将他背在背上一跃而过,遇到陡峭向下的小丘,她也不放缓脚步,就借着地势连滚带爬地俯冲而过。
她能听到身后那人沉重的喘息声,但她不能停下,甚至没有时间回头去短暂安抚他,只能竭尽所能地拖着他向前、向前。
终于,她看到了一点山丘似的轮廓。
按照她先前的估算,即便她方才尽力赶路,但进入岩西古城尚且还需要小半日的脚程。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片小丘并不是城池的轮廓,但天马上就要亮了,此处已经不再是鸟兽绝迹的无人区,如果继续在空旷的荒漠上行进,一旦被敌人发现,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借着苍白冷峻的晨光,她终于看清眼前那片山丘的轮廓,它们此刻正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深红色,在这一片苍白的荒漠土地上显得分外突兀。
她想起从阙城出发前,曾在古风物志上读到的简文:岩西古城以南十数里,有风蚀小丘数,日东出而色绀,日高悬而色缥,日西沉而色紫,古称色丘。
如果说眼前的这片山丘就是色丘,只要从中穿过,便是与三目关接壤的岩西古城,天成大军将不日从那里踏过,她与皇帝的“逃亡生涯”也将圆满结束。
她与肖准再见的日子也不会远了。
想到这,肖南回内心雀跃无比,就连数日卧冰而眠、无米下肚的窘境,也显得不那么令人难熬了。
太阳终于升起,雪似乎也小了些,四周天光大亮。肖南回将夙未安顿在一处隐蔽的山坳处,自己拎上平弦向前探路,希望能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再获得些食物和水。
先前她只顾着赶路,并没有仔细观察这周围地貌,如今踏足其中好好瞧了瞧,便觉得甚是神奇。
四周的岩壁不再是那种枯黄苍白的颜色,而是杂糅着深浅不同的紫、赭、赤、橙,层层叠叠、像是丝缎一般伸展蔓延,覆盖了整片小丘。
大抵也是因为如此,随着日头升起到落下,光线在其中变化,才会生出不同的三种颜色来。
这样奇特的景色,似乎不该出现在宿岩这样的贫瘠之地。又或许是,她之前从不曾停下脚步仔细端详过这里的景色,如今只是有了细看的心思。
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毕竟眼下的情形,按理说她不该有看风景的心思。
沿着小丘边缘的谷地一路深入,她发现这里的地面不似关外那般坚硬粗糙,反而有厚厚一层沙,这令她颇为警觉,一边前行一边小心地清理着自己留下的足迹。
这里的山石小丘看起来都一副模样,人行在其中会有种原地打转的错觉。但她不敢轻易留下标记来记路,担心会有人寻着标记找过去,于是只能行百步便停下来仔细观察周围地貌,在心中反复记忆。
先前在碧疆的时候,为了定期给天成后方传递地形信息,她时常一个人从村寨溜出去,一去就是大半日,那些山林、小洲、荒野、碎石滩她走过无数遍,时间久了自然练就记忆路线的能力。也多亏这段历练,她如今做起这些事来已有些得心应手。
即便如此,她也不打算离开太远。天色马上就要大亮,她实在不放心那人独自留在原地太久。
小丘之间蜿蜒的小路渐渐变的开阔,四周岩壁上开始有些细小带刺的灌木,她知道自己可能正在进入一处小低洼。在这种干燥的地方,只有四面环丘的低洼地可以聚集一些水汽,如今正是干冷的季节,她不抱太大希望可以见到明水,但她知道这种地方往往是小动物喜欢聚集的地方,如果运气好,她可以抓到些下肚的东西,挨到进城就不是问题了。
她沿着有些潮湿的地面向前摸索,地面上已有一些被往来动物踩出的脚印,她仔细分辨了一番,没有发现狼的足迹,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
就在此时,一点棕黄色从前面一闪而过,快得好似一小团被风吹起的沙子。
肖南回一机灵,飞快揉揉眼,那团棕黄又消失不见了。
她心中有了计较,小心挪动脚步,又从身上取下一小块发白的甲片,那是光要甲胸甲上的一块挡板,依旧闪着光亮的银白色,她前些日子用它生火也算是物尽其用。
她将甲片伸出去一点,借着微弱的阳光,在地上透出一道光斑。
随着手中甲片的移动,那光斑也在砂石地上四处窜来窜去,最后停在不远处那块地面上,明晃晃的一汪,就像是水波反射的光芒。
果然,不一会的功夫,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岩石后探出头来,先是转动着灵活的耳朵四处听着动静,随后才谨慎地探出半个胡须。
那是一只肥硕的沙豚鼠,方才应当是钻进了洞中才会消失不见。
这种鼠在宿岩并不少见,但却很难成为沙漠旅人的盘中餐,原因很简单,就是它们非常狡猾、速度又快,很少会离开巢穴太远,只要一有风吹草动转瞬就能钻到地下、消失不见。
有时候捉一只消耗的体力或许吃十只也不一定赚得回来,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自然没有人愿意去做了。
但对于肖南回来说,这豚鼠倒是也没那么难对付。
小时候吃不上东西的时候,她跟着大一点的孩子学过捉鼠,这些鼠的嗅觉十分灵敏,但视力却不大好,看到光亮的东西就会以为有水源,有时只需要一块破铜镜就能将其引出洞来。
眼下,她只需要等一个一击必中的机会,今天的餐食就算是有着落了。
想到这,她兴奋地活动了一下握着平弦的手指。
那土黄色的毛团东闻闻、西嗅嗅,似乎在疑惑为何没有闻到水汽的气息。
眼见它离那光斑越来越近,就在肖南回准备出手的前一刻,一道薄而亮的光一闪而过,她看到那豚鼠突然原地不动了,随后慢慢在原地散成了两半,血氤了一地。
而与此同时,那死掉豚鼠旁的岩石蓦地一分为二,就像一块豆腐一样被切成了两块。
惊诧和冲击令她生生止住了手上的动作,她瞪大了眼睛,随即迅速将甲片收了回来,伏低身子从藏身的岩石后慢慢望去。